|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宣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专用指挥刀的“天下第一刀”专利权无效后,该刀发明人沈从岐不服裁定提起诉讼。昨天(25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驳回沈从岐的诉讼请求,维持专利复审委的裁定。
2001年生产刀具产品的叶新华对“天下第一刀”专利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沈从岐的该刀跟“中山宝刀”相比,并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遂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今年1月,专利复审委作出审查决定,宣告“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沈从岐的律师称,“天下第一刀”和“中山宝刀”相比,“天下第一刀”属于军用,不是商品,是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国威、军威的宝刀;而“中山宝刀”属于运动、游戏、娱乐活动领域。从外观上看,“天下第一刀”跟“中山宝刀”相比有很大的改进,一是刀把与护头的连接采用了过盈配合的连接方式;二是刀鞘与刀身的连接采用了弹簧销和凹槽相互结合的方式。
法院审理认为,“中山宝刀”和“天下第一刀”相比,虽然后者添加了过盈配合和防脱装置,但这只是普通技术上的改进,都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故“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不具有创造性。据此,庭审驳回沈从岐的诉讼请求,维持专利复审委的裁定。沈从岐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上诉。
|